1. 最小字号限制说明
本文主要对 FVS 中各组件字体字号显示时所受最小字号限制进行说明:
所有图表组件和表格组件,不受最小字号限制,可按照实际字号显示;其余组件设置字号小于最小字号时,按最小字号显示。
最小字号在不同显示场景也有不同:
设计器编辑界面:字体显示的最小字号默认为 12px,且不支持修改。
浏览器预览界面:支持自定义字体最小字号,设置路径为 chrome://settings/fonts 。如下图所示:
2. 字体字号显示效果
图表组件和表格组件不受最小字号限制,可按照实际字号显示;其余组件设置字体字号小于最小字号时,按最小字号显示。
在设计器编辑界面效果如下图所示,除图表和表格组件外,其余组件的 12 号字体和 6 号字体显示的大小是一致的。
三维组件标签同样受最小字号限制,12 号字体和 6 号字体显示的大小一致。如下图所示:
当浏览器最小字号设置为 12 时,预览效果和上述在设计器编辑界面效果一致。
当浏览器最小字号设置为 6 时,预览效果如下图所示,所有组件 6 号字体均可正常显示。